2020年07月27日 04时27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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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。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,与各乡镇签订保护责任书,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0241公顷,基本农田保有量不少于8342.67公顷。
二是着力保护耕地资源。科学合理开展基本农田永久补划工作,把基本农田划定落实到地块,建立完善图、表、卡、册和数据资料;建立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数据库。
三是加强土地乱象整治。开展环境整治21处,清理弃渣弃土17处,34600平方米(51.89亩),460余方,清理白色垃圾11处,规范施工乱象3处,拆除违章搭建5处,210平方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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